行政區劃
隋朝前期實行州縣制,後期實行郡縣制。唐又改郡為州,恢復州縣二級制。貞觀元年,天下大定,又對州縣進行省並。唐朝還在州一級的行政區劃中設立「府」這一建制。先是開元元年設立京兆府和河南府。今後陸續升新的陪都和皇帝到過的地方為府。同時,唐朝根據山川形便將全國分為關內、河南、河東、河北、山南、隴右、淮南、江南、劍南、嶺南十道,是為貞觀十道。神龍二年設立十道巡察使、十道存撫使和十道按察使。這些都是監察官,為中央臨時派遣,不常置,也無固定治所。開元廿一年又從關內道分立京畿道,從河南道分立都畿道,分山南道為東西兩道,分江南道為江南東、江南西和黔中三道,共十五道,是為開元十五道,每道設立固定的監察官員(採訪使),有如漢朝的刺史,也設立了固定的治所(首府),正式成為十五個監察區,並逐漸向行政區轉變。這十五道如下:
1. 京畿道,治西京(首都)京兆府(今陝西省西安市);
2. 關內道,治西京(首都)京兆府(今陝西省西安市);
3. 都畿道,治東都(陪都)河南府(今河南省洛陽市);
4. 河南道,治汴州(今河南省開封市);
5. 河東道,治蒲州(今山西省永濟市西);
6. 河北道,治魏州(今河北省大名縣東北);
7. 山南東道,治梁州(今陝西省漢中市);
8. 山南西道,治襄州(今湖北省襄樊市襄陽區);
9. 淮南道,治揚州(今江蘇省揚州市);
10. 江南東道,治蘇州(今江蘇省蘇州市);
11. 江南西道,治洪州(今江西省南昌市);
12. 黔中道,治黔州(今重慶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);
13. 隴右道,治鄯州(今青海省樂都縣);
14. 劍南道,治益州(今四川省成都市);
15. 嶺南道,治廣州(今廣東省廣州市)。
在安史之亂平定後,唐朝政府增加了許多節度使,而節度使管轄的地區稱為藩鎮。唐政府本企圖可借節度使來平定一些叛亂,不料這些節度使擁兵自重。唐朝末期因此形成了道(方鎮)、州(府)、縣三級行政區劃。唐末年全國有四五十個鎮,除了京兆府和周圍幾個州以及河南府外,全國其他地方都是藩鎮割據的局面。唐德宗時期,河朔一帶的藩鎮叛亂,佔領京師長安,德宗逃到漢中,用了四年的時間才平定,從此之後藩鎮之禍日益擴大。憲宗年間雖然平定了淮西吳元濟勢力,各地藩鎮繼歸順中央,但是卻未能除根。憲宗死後藩鎮割據的局面就又死灰復燃。最後唐朝終於亡在節度使朱溫的手中。唐朝後的五代十國實際上是藩鎮之禍的延續,只是一些藩鎮已經完全獨立而已。唐朝主要的地方官階如下:
* 州(郡)首領:刺史(太守);
o 別駕、長史、司馬;
o 錄事、參軍事;
o 六曹:司功、司倉、司戶、司兵、司法、司士。
* 縣:縣令;
o 縣丞、主簿;
o 縣尉、錄事、佐史。
* 鄉:耆老;
* 里:里正;
* 村:村正;
* 保:保長;
* 鄰:鄰長。
* 四家一鄰,五鄰一保,五保一里,五里一鄉;一自然村為一村。城市內無村設坊,坊正和村正同級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